避孕药一般指口服避孕药,一般而言,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女性均可用于避孕药,但正处于下列情况的女性不应用于口服避孕药: 1.哺乳期女性不应用于。避孕药可使乳汁黏液增加,并减少乳汁的质量,还能转入乳汁,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。 2.过去月经过少者,最差不必。
长年用于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圆形衰退状态,更加不会增加月经量。 3.患慢性头痛尤其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女性不应用于。若用于,可能会减轻症状。
4.过去或现在患上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、心肌梗塞、脉管炎等患者无法用于。避孕药中的雌激素,可能会减少血液的凝固性,减轻心血管疾病的病情。 5.甲状腺功能失调的女性,在没医治前,最差不要用于避孕药。
6.乳房良性肿瘤、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应用于。否则,可能会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。
7.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应用于。服用避孕药后,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增高,使隐性糖尿病变成显性,对患上糖尿病的女性不会产生不良影响。 8.有高血压的女性不应用于。少数女性用药后不会使血压增高。
9.患上心脏病或心功能不当的人无法用于。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、钠等物质逗留,不会减轻心脏开销。
10.患上缓、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女性不应服用。转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展开新陈代谢,经肾脏消化,患上缓、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女性用于,将不会减少肝、肾开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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